禁錮侍應 男經理勒索罪成囚3年

201909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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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被告譚浩天被裁定勒索罪成,今判囚3年。
酒吧侍應被指欠20萬港元「可樂(即毒品可卡因)數」,遭人綁架並要其父代繳欠款才肯放人。警方最終拘捕2名疑為綁匪的涉案男子,陪審團昨(18日)一致裁定案中首被告、25歲銷售經理譚浩天勒索罪罪成,高院法官今日(19日)判處被告監禁3年。此外,因被告在另案緩刑時犯案,故需執行之前在取消駕駛執照期間駕駛的2個月監禁刑期,並與本案刑期分期執行。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勒索的金額不少,雖然只曾作一次要求,但以兒子被捉為由去勒索父親,屬令人擔憂的恫嚇手法。法官又指為加重恫嚇力,向父親播放兒子被動粗片段及發放其拿着飯盒的片段,令其相信兒子在他手中且非單獨行事。
辯方雖曾提出案件是因「肉參」欠債引起,但並無證據支持。法官遂以監禁3年半作量刑起點,被告作供期間曾提出承認勒索罪不獲控方接納,但法官仍給予減刑半年,故最終就本案判處被告監禁3年。
另外,該案次被告、19歲建築工人李奇,獲陪審團一致裁定強行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罪名不成立,交替的非法禁錮罪亦罪名不成立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