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車長不滿被無理指控阻差辦公 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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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司機陳詠麟入稟向警方追討1萬港元。(楊志權攝)
有便衣警員於9月14日在樂華邨巴士站拘捕兩名青年,一名目擊事件的九巴司機聲稱他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不果,反被指阻差辦公,認為受到警員的無理指摘和威脅,導致他情緒不穩,當天無法履行車長的職務。該九巴司機今(23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警方追討1萬港元,案件押至11月6日進行聆訊。
原告人陳詠麟指,警員於今年9月14日當眾對他作出無理指摘和威脅,令他情緒不穩,無法履行當天的工作,故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索償當日工資、工作補金、精神科治療費用、利息和法律費用,合共1萬港元。
原告透露當日他在休息室聽見外面有人呼救,然後看見一位佩戴警棍和手槍的便衣警員把一名青年按在地上。他稱巴士司機有責任向執法人員索取資料,以保障乘客利益和向運輸署交代事件,如班次因事故延誤。惟當他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時,警員回應「你再問我出示委任證,我就告你阻差辦公」及「你要拎(委任證),就去秀茂坪警署拎」。原告人因此精神不佳,認為自己不宜駕駛,獲公司批准不用上班。
原告指6月12日起在電視上看到示威活動的畫面已深受困擾,開始需要看心理醫生。他認為本案除了為個人利益外,亦希望幫助涉事的兩名年輕人,因他知該兩名年輕人因這次事件牽涉另一單案件,並希望藉本案警惕警方日後跟從程序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