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831太子站遭警毆打 市民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201909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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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831當晚在太子站拘捕多名示威者。
一名市民指在今年8月31日於港鐵太子站遭警方毆打而受傷,遂入稟區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李姓原告由父親代表,被告為律政司司長代表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原告於8月31日在太子站內遭受到人身傷害,而有關傷害乃由被告一方毆打、及或疏忽所造成。原告除要一般的損害賠償外,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支付認為合適的懲罰性賠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