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檔少東與男童肛交判囚2年半 上訴得直獲減刑至10個月

201909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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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下令少東即時獲釋,毋須返回監獄服刑。
魚檔少東在網上認識13歲男童後,兩度與該男童肛交,去年在高院承認2項與未滿16歲男童同性肛交罪,被判監30個月。他被囚6個多月後,今年3月獲准就判刑提出上訴,指未成年男童肛交罪的刑罰較與未成年女童肛交罪的重,屬於不公及違憲。少東等候上訴期間,高院在一宗司法覆核已把該罪的最高刑罰由終身監禁改為監禁5年。上訴庭今(25日)裁定少東上訴得直,改判他監禁10個月,扣假後,他毋須返回監獄服刑。
28歲上訴人楊浩南承認在前年8月及9月,2次與一名事發時年僅13歲的男童肛交。案情指,案中事主與上訴人透過Instagram認識,事主先主動表示可與上訴人「援交」,但被上訴人勸他不要這樣做。之後兩人成為朋友,而控罪所指的2次肛交並不涉及金錢交易。
上訴庭今指出,在原審判刑時,與未滿16歲男童肛交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但與同齡女童肛交的最高刑罰則只是監禁5年,兩罪的最高刑罰應當看齊為監禁5年,以本案案情而論,每項控罪的量刑起點應為監禁12個月,由於上訴人認罪,各罪判監8個月,兩罪總刑期則應為監禁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