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陳曼琪指禁蒙面法難制亂 籲政府考慮實施宵禁

201910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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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後,仍有不少人故意蒙面遊行示威。(李志湧攝)
政府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後,激起更多暴力衝突事件。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認為,單憑該規例並不能完全止暴制亂,政府應執行煽動罪,阻止有人煽動暴力、蒙面遊行示威及違法暴力企圖推翻特區政府管冶,若實施有關法例後仍未能止暴制亂,則需考慮應否實施宵禁令及禁區命令。
禁蒙面法生效一天,陳曼琪指極端違法暴力事件雖未有停止,但該規例正開始發揮區分暴徒與一般人士的功用,儘管日間的遊行集會仍有不少人故意蒙面,企圖以罪不責眾挑戰該規例,但該規例對企圖或將會進行違法暴力事件的人士產生阻嚇作用,亦有助警方盡快驅散一般人群。
她認為該規例並不能完全止暴制亂,指政府亦須本着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的法治精神,執行《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中的煽動罪,阻止有人煽動暴力、蒙面遊行示威及違法暴力企圖推翻特區政府管冶,而有關煽動罪亦有助保護學子及年輕人免被煽動犯罪。
若香港政府嚴正執行了上述香港法律後,香港社會仍未能止暴治亂,她認為政府便需考慮加大力度的本地法律,包括《公安條例》第31條及36條有關宵禁令及禁區命令的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