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大專男生涉屯門暴動 准改宵禁時間禁足地點

201910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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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21日,警方在屯門制服多名人士。
有團體上月21日發起「光復屯門公園」活動,事後19歲專業教育學院學生李浩銘在屯門時代廣場附近被捕,並遭控以一項暴動罪。他兩星期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時,裁判官下令他不准離港,在晚9朝6期間必須留在住所,以及禁止踏足屯門區。
今日(8日)他由律師代表,向高院原訟庭要求更改保釋條件。法官杜麗冰考慮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將宵禁時間由晚9朝6改為晚10朝6;法官亦確認禁足令的位置,集中在屯門時代廣場和屯門市廣場一帶。另外,如他有需要為準備案件而踏足有關地區,他可在最少24小時前,通知警方他擬進入有關範圍的時間及陪同他的法律代表的姓名,便可進入該區。不過禁止離港的命令則維持不變。
在今早聆訊時,一名旁聽女子用毛巾包住臉部。法官雖然無即時提出異議,但就在散庭前表示,法庭聆訊必須保持莊嚴,因此要求公眾請勿在庭內遮掩面貌。而辯方律師則向法庭確認,該女子並非李的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