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灌醉16歲失戀少女後強姦 廚工否認控罪

201910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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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灝楊否認一項強姦罪。(溫卓賢攝)
24歲廚房工人郭灝楊,3年前在屯門蝴蝶邨遇見一名剛受情傷16歲少女後,涉把她灌醉帶到附近兒童遊樂場強姦。被告今早(10日)於高院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隨即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被告於2016年8月15日在屯門蝴蝶邨的兒童遊樂場強姦現年19歲的X。
控方陳詞指案發時為中學生且居於九龍的X,當日剛與居於蝴蝶邨的男友分手並到蝴蝶邨一帶懷緬。被告則於當日凌晨近2時在該邨的露天劇場與X搭訕,得知她失戀並提議一同喝酒,且到便利店買了7樽威士忌溝可樂等飲品與X同飲。
X喝了約兩樽後被告帶她到案發兒童遊樂場,X喝完第三樽感乏力,被告把X挨向他胸口並摸她的腰,其後再吻她咀及摸胸,且推她落地與其性交。X有叫「唔好」及想推開被告但不成功。
X把事件告知前男友,且一度不想報警免家人知道,而翌日X重回案發地點並見到被告,被告向她道歉。直至8月25日X在同一地點再見到被告並通知前男友,前男友着其友人跟着被告,知道其住址後則報警拘捕被告。
被告於警誡下稱:「阿sir畀次機會啦,嗰日我同佢飲完酒,就去咗公園做愛,其實我唔知佢同唔同意,我依家知錯喇」他又承認翌日再撞到X有向她道歉。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