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6度非禮13歲智障女兒 五旬漢認罪押後判

201910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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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歲被告今在區院承認26項非禮罪。
五旬小巴司機由去年9月至今年2月的半年間,每周一次非禮其輕度智障的13歲女兒,接連26度非禮女兒胸部、臀部及私處,直至最後一次犯案時,遭同住的前妻撞破才揭發事件。司機今(11日)在區院承認26項非禮罪,還押至11月8日量刑,以待索閱女童的進一步創傷報告。
57歲被告承認在去年9月2日至今年2月20日,26度非禮13歲女兒X。控方庭上引述受害女童X早前的心理報告,顯示事件對X造成終身心理創傷,X並有創傷後壓力問題、情緒困擾、麻木,迴避案發時的情感等,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惟辯方求情時則指,之前未曾獲得女童的心理報告,今早才知悉有關內容。辯方並呈上分別由被告前妻及女兒所撰寫的求情信,指前妻在信中認為女兒沒有大問題,女兒亦在信中表示掛念被告等。
辯方遂指女童即使受事件影響,都不會是明顯的影響,更指「就算有影響,又如何,亦都唔影響個刑期」,認為女童會慢慢回復,希望法庭考慮前妻等亦已原諒被告,及希望被告早些回家。辯方又引述被告的求情信,指被告事後感慚愧、自作孽,希望出獄後可作補償,被告並在信中稱每次犯案因有酒意,且前妻不理會他,「一時鹹濕摸佢」,指每次皆數十秒便停手。
控方指就着相關信件內容,認為替女童索取進一步報告,可協助法庭了解女童最新情況,法庭遂將案件押後量刑。
案情指,被告與離婚妻子及X同住,其前妻與X同睡一房,被告獨自睡另一房。本年2月20日,前妻看見被告隔衣「揸」X胸部,查問下,X指自小四開始,便遭被多次伸手入衣服內狎弄胸及私處,但記不起次數。被告其後被捕,警戒下承認自去年8、9月開始,每周一次及通常是周六或日非禮X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