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 「小草」指潛台後被告們討論殺人經過

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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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何菱瑜續在高院作供。(辛永明攝)
2016年3月荃灣工廈「DAN6」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涉案男子否認謀殺罪,案中關鍵證人「小草」何菱瑜今(17日)續在高院作供,供述她與3名被告潛逃台灣至回港自首的經過。
何菱瑜指抵台後,她的護照由首被告曾祥欣保管,她無法買電話卡致電回港。3名被告在台灣仍有討論殺人及埋屍經過,第三被告張善恒問3000萬美元何時到手,次被告劉錫豪吹噓自己「姦淫擄掠、殺人放火,得強姦冇做過」。從3名被告的對話,她聽到事發時他們的分工,張善恒從後雙手穿過死者張萬里腋下「箍」住死者,劉錫豪在前方掩死者的口,曾祥欣將酒精注射入死者體內,有人提及「爆開石屎嗰陣條屍斷咗隻手」。
何供稱,她曾在街頭的公眾電話打長途電話回港找男友,惟曾祥欣在她身邊不斷催促她掛線,她只敢向男友透露身處台北西門町,及後她透過Facebook再聯絡男友,此時電視新聞已報道本案,男友提議赴台找她,並叫她找方法逃走。
何稱她在台灣時跟張善恒較為熟落,她要求張幫助她逃走,有次她向曾、劉2人藉詞自己在台灣認識一名富家子,「想去佢屋企玩幾日」,張替她「講好說話」,「咪畀佢試吓搵唔搵到錢返嚟囉」,最終曾祥欣批准她離開,她趁機與男友會合,男友帶她到警署報案,她向台灣警方錄取口供,之後回港被捕。
在主控官提問下,何起初只稱她視曾是朋友,後來承認與對方屬「契爺契女」關係。她接受曾的律師盤問時,律師問她會否覺得曾鍾意她,她答「冇諗過」。律師問他們關係能否算親密,她稱沒想過與曾有肢體接觸,「唔知算唔算親密」。
律師指,曾無說過「殺人有錢收」之類的話,只說過:「阿J(死者)個頭值3000萬,我個頭就值5000萬(美元)。」何表示不記得。
何接受劉的律師盤問時,卻稱不知自己是否真的是首被告「契女」,她說:「對我嚟講,見佢嗰刻好慘我先應承做佢契女。」法官追問:「那麼你有否點頭或簽文件應承佢(做契女)?」她說:「嗰時只係話做佢老婆嘅契女,我唔知同佢有冇關係。」法官聽罷也覺得他們關係複雜。
代表張善恒的律師指出,張從沒在「THERE」會議中談及要殺死者,反而劉附和曾的殺人計劃,劉並聲言想從3000萬獎金分一杯羮。律師再指,曾為人滿口大話,經常在「THERE」成員面前「扮大佬」,又善於操控別人,張更常常要為曾「做跑腿」。
律師亦指,張及何都飲過由曾提供的橙色飲品,2人飲後都出現易累、不適甚至昏迷的情況。何對律師所指沒異議,並承認飲完曾提供的飲品後,見過杯底留下粉末,她指自己其實表達過不想飲此飲品,但難以拒絕曾的要求。律師指出,這證明何及張都難以拒絕曾的指令,何表示「可以咁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