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漢斬死病母後跳樓獲救 認誤殺下月判刑

201910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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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救援人員到場拯救墮樓重傷被告李家輝。
患有抑鬱症達19年的物業管理公司合夥人,約2年前叫走其家傭後,於葵盛東邨的家中以斬肉刀劈向長期臥病在床的77歲母親頸部致死,再從16樓的家中跳樓自殺。他被救回及被控謀殺罪。36歲被告李家輝今早(18日)於高院否認謀殺,承認誤殺罪並獲控方接納。法官決定先拿取被告的背景及感化報告,以理解被告的重犯機會,押後至11月5日判刑。
被告今早應訊時仍帶着頸箍及穿着固定身體的衣服,且以流利英語向法官表示明白及同意案情。辯方透露被告早前已提取了3份精神科醫生報告,辯方會待拿取背景報告後再呈交書面求情。中五畢業的被告過往沒有案底,過往曾任辦公室助理,案發時為物業管理公司合夥人,與母親及家傭同住。
被告被控於2017年10月8日在葵盛東邨盛安樓安樓家中謀殺77歲母親廖玉桂。案情指,廖有長期病患臥床,包括膽石及二型糖尿病等,過往多次向被告表示想了結生命,被告自17歲起已患有抑鬱症。案發前2天被告曾訂立遺囑指如他身亡其遺產贈母,如母親比他早死,遺產交給其他人及作慈善用途。同日被告買了一把長約30厘米的斬肉刀回家。
案發當日被告先叫其家傭離開單位及鎖門,及後以斬肉刀劈向臥床母親。被告其後從16樓的家中躍下,跌在大廈旁的斜坡上,警方到場時被告仍清醒,稱母在家中,他因壓力而跳樓。
警方在單位發現染血斬肉刀,死者被雨衣蓋着。警方亦從垃圾桶找到染血手套及口罩,在被告睡房找到遺囑及治療焦慮症的藥物;被告需留院36日接受治療,案發後約一周與警方錄口供時稱已忘記案發經過,只記得曾立遺囑及醒來時已在醫院。醫生指案發時被告的抑鬱症發作,被告出現記憶喪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