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刺客」認傷人刑毀等4罪 控方:有關情節或是全球第一宗

2019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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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湛深今承認有意圖而企圖傷人及刑事損壞共4罪,還押至11月12日量刑。
去年九巴接連有座位遭人插針或放針,有乘客遭刺臀及刺大腿,其後一名涉及至少3案的無業「刺客」被捕,他疑因不滿九巴「飛站」而作案。31歲被告莫湛深今(21日)在區院承認有意圖而企圖傷人及刑事損壞共4罪,還押至11月12日量刑,期間待索閱其背景、精神及心理報告。
控方指被告屬初犯,並指未能找到與本案同類情節的傷人案件或案例,本案情節或可能是全球第一宗。
案情指被告去年6月27日的下午約4時至7時半曾「巴士遊」,由青衣長安巴士總站登上一輛九巴,期間曾到尖沙咀、油麻地及沙田等,並登上其他三輛九巴,再返回長安巴士總站。
被告曾乘坐的其中兩輛巴士41A及48X,分別在上層左後靠窗的一座位上,有3名乘客坐下時被刺到,隨即發現座位中央有縫紉針垂直插着。而巴士上的閉路電視拍到在有關乘客登上巴士前,被告是唯一曾坐於隔鄰座位的人,並有所動作,以及曾數度換位。
被告在去年7月4日被捕,在警誡下表示「啲巴士成日飛站,咁我咪落針拮啲乘客」。被告及後在警誡會面中,表示本打算到佐敦購物,後改變主意到沙田,到達沙田又改變主意返回長安。警方之後在其家檢獲多支縫紉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