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小巴疑遭休班男警長非禮 少女稱胸側被摸兩三次

2019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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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榕被控一項非禮罪。
五旬休班男警長乘搭小巴時,涉嫌「胸襲」非禮坐在他前排的17歲少女,他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今(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少女出庭作證,指被告趁她在車上瞌睡時,觸摸她的腋下近胸的部位。
控罪指,54歲被告林忠榕於今年5月3日在一輛駛經荃灣青山公路的小巴上,非禮女事主X。X的供詞透露,事發當晚約11時,X與家人在佐敦區乘搭一輛前往屯門的小巴。X坐在小巴單人座的第1行,她的父母坐在旁邊的雙人座,被告則坐在X身後的座位。
X稱在車上感有睡意,遂在行車途中瞌睡,當時她的身體靠着車窗,頭貼近窗邊的鐵通上。當X感覺有人摸她胸側2至3次,她頓時驚醒並望向身後,與被告對視近1秒。X隨後離座,向父母投訴遭人摸胸。X父親遂質問被告:「做咩摸我女」,而被告不斷重複表示是否有所誤會,更欲乘小巴到站之際,起身下車,惟遭X父親阻礙並報警處理。期間,X聽到被告在電話中說:「我飲醉咗酒,唔知發生咩事。」
控方盤問下,X表示她左腋下2吋、接近乳房的位置被觸摸。整個過程涉及2至3次的觸摸和維持近2至3秒。又不認同被告有酒醉的狀況,因父親質問被告時,被告能清晰地回應,而被告下車的動作,亦不像酒醉的人應有的行為。辯方質問下,X強調,她當時沒有進入「深層睡眠」,只是在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