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台法務部長稱應循司法互助途徑解決陳同佳案

2019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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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指出港府不應單純策動陳同佳投案。(中時電子報圖片)
針對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早前表示願在刑滿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一事,台灣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周一(21日)表示,任何跨境犯罪都須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途徑打擊,非單純犯人問題,呼籲港方應依照國際慣例,透過相關管道磋商。
蔡清祥表示,台港兩地應共同打擊犯罪追尋公義,至於為何不以單純犯人歸案處理,他指出問題涉及到相關的事證,如陳同佳在港初步偵訊,以及在港如何構謀等問題應一同處理,故須透過司法互助管道,而非單純策動陳投案。
另對港府日前發聲明指出,過去港方一直向台方明確表示願提供合法可行的協助,更早在去年3月主動派警務人員赴台接觸刑事局人員,士林地方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表示,當時港警人員與台方接觸後旋即返港,期間並未與承辦案件的檢察官有任何接觸。
至於就港府指出,去年6月至今年4月曾先後向台方發了4封信件,以交流案件進程,以及尋求會面磋商,邱智宏表示信件均屬港方律政司檢控官「私下」寄出,惟由於受限於非官方管道,檢方並未正式回應。就港方指出曾欲派代表團來台磋商惟未獲台方回覆一事,他指目前地檢署並未接到陸委會、法務部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