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包圍警總被控煽惑等罪 黃之鋒林朗彥周庭准縮短宵禁時間

201910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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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左起)、黃之鋒及周庭獲准縮短宵禁令時間。(胡家豪攝)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涉於今年6月21日,參與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集結等罪,案件原本押後11月8日再訊,但因辯方提出更改3名被告的宵禁令,故今日(21日)案件在東區法院再訊。主任裁判官錢禮聽畢辯方陳辭後,決定准許3人縮短宵禁令時間,現下令3人在晚上12時至翌早6時守宵禁,其他保釋條件不變。
3人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控罪指3人於今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該處的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集會,而該集會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
黃另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黃於今年6月21日在香港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一個違反《公安條例》第7條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集會,而該集會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黃及周亦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2人在今年6月21日於警總外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