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7周年 客輪備足量救生衣規例始生效

201910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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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南丫島海難事故中,39人罹難。
2012年發生39人罹難的南丫島海難後,港府至今年終落實提升海上安全的立法建議。運輸及房屋局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規定本地船隻均須配備救生衣,數量須等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包括船員、成人及兒童乘客),另船隻須至少配備數量等同該船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2.5%比率的嬰兒救生衣。該局後日(25日)刊憲,並於本月30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規例將於今年12月23日起實施。
運房局今(23日)交文件至立法會,涉及修訂2條規例,實施後,本地船隻將配備一人一件救生衣。該局指為確保上述建議切實可行,已在本地一所大專院校協助下,成功研發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原型設計已通過測試並將投產。
該局又建議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所有已領牌可運載乘客的本地船隻聚集於觀賞區內時,船上所有年齡介乎2至11歲的兒童均須全程穿上合適的救生衣,陪同的成人有責任確保兒童遵從規定。至於陪同2歲以下嬰兒的成人可視乎實際情況,決定該等嬰兒應否穿上合適的救生衣。
該局亦建議規定有關船隻的船長須備存詳載每名乘客和船員的姓名和年齡的名單,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協助相關救援及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