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警方檢取藥煲 首被告指用作煲中藥辟屍臭

20191024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曾祥欣(圖)在錄影口供指,與死者合作過「過百單job」。
高等法院續審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控方繼續播放首被告曾祥欣的錄影口供。片中警員向曾展示多張他與死者張萬里之間的支票及借據等文件副本,其中一張支票顯示死者給過他200萬港元,他指自己沒欠死者200萬港元,該張只是空頭支票,他從未兌現。他解釋支票發出,是因為他倆要假扮合營公司,藉此說服第三者出資200萬港元投資。在這交易中,他們各獲利100萬港元。
另一張由曾祥欣的祖父發出的支票,顯示他付給死者10萬港元,曾解釋死者想向「大耳窿級別」的財務公司借25萬港元,但需資產保證,他戶口不夠錢,找祖父幫忙。
他指自己幫死者無得益,「我欠佢錢時,佢又欠我錢,各自都有得益,下次佢又畀單job(工作)我做」。他舉例指,死者曾邀他「夾手夾腳」騙3名有錢人買了次貨紅酒,他從中賺到10萬至20萬港元,他與死者合作過「過百單job」。由於凡是涉及他家人或死者家人金錢的交易,都有紀錄留底,因此他對上述的交易記得如此清楚。
此外,警員向曾展示多件證物的照片,其中一件是在單位內所檢取的藥煲,曾稱這是用作煲中藥辟屍臭味,建議是由「小草」何菱瑜提出。至於警方檢取到的枕頭套,曾解釋這是用於笠在死者頭上,因死者失救後,他們「唔想見到佢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