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管浩鳴稱未定赴台日期 陳同佳明及後日不離港

201910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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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右)表示,陳同佳(中)赴台自首的日子仍未決定。
台灣殺人案疑犯港人陳同佳前日(23日)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隨即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有傳陳將在3個月後,即台灣的總統選舉後才到台灣。早前說服陳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今早(25日)向傳媒表示,未確定3個月後才過台灣的說法,相信是因為有傳媒問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24日)建議陳待台灣的總統選舉才赴台,他當時只回答要交由陳和其家人商量,何時過去未有定案,會與陳商討。管下午再指,陳明天(26日)及後天(27日)不會離開香港。
管重申,到目前為止,陳沒改變赴台自首的想法,現只希望有機會能與家人相聚,當有前往台灣的決定時會盡快公布。管稱自己並非陳的「代理人」,只是最近坊間對陳自首一事有不同看法,消息太多太亂需時整理,稍後會將資訊整合與陳父母商討,盼公眾給予時間,稍後亦會找台灣律師與陳的父母會面了解相關情況。
港府晚上發表聲明,指事件不涉「政治操作」,台方不應胡亂炒作其動機及將事件政治化,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的入台障礙,將事情回歸司法處理。聲明又指,台方須尊重香港奉行「屬地原則」的司法制度,停止誤導民眾,妄指港方對案件有司法管轄權而不用,批評所謂「香港不審」的說法完全失實,希望台方拿出誠意,理解及配合涉案人承擔刑責的意願,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