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次被告辯稱無份殺人 提議掉死者落海

2019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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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錫豪稱他提議將死者掉落海,但另兩名被告認為埋屍較好。
高院續審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控方傳召警長黎俊業作供,黎講述他偕同袍到台灣陪同眾被告回港,他被指派在飛機上坐在次被告劉錫豪旁,當飛機抵達香港機場,他隨即拘捕劉,劉在警誡下說:「阿蛇,係張善恒(第三被告)箍住張萬里(死者)打針,佢就死咗喇,我淨係埋屍,無份隊死佢。」
控方播放劉的錄影口供,劉指案發日他鼻敏感不適,留在案發單位休息,首被告曾祥欣及第三被告張善恒外出帶死者回來,曾上閣樓睡覺。未幾張突然大叫:「幫拖呀!」他見到張從後箍住死者,一手按住死者後頸,一手掩死者的嘴,死者掙扎但不果,張將死者推向他,令死者壓在他身上跌低,張戴上勞工手套,拿起沾有哥羅芳的布再掩死者口鼻,死者發出「扯蝦」聲音,張大叫:「搞掂喇!落嚟啦!」
劉稱他隨即拿小型化妝鏡放在死者的鼻,發現有霧氣,即仍有呼吸。但曾戴上手套用針筒將透明偏黃液體注射到死者的腳眼及腰以下位置,曾說:「都唔爭在啦,打多啲酒精落去等佢死得快啲。」
劉指,曾及張「氹」他一同善後,說:「依家大家同一條船,有乜嘢分別啫,都係要搞掂佢㗎喇,你估到時如果查到上嚟,你唔會一齊死咩?」劉向警員稱無殺人亦無協助殺人,他非常驚慌,只好聽從曾及張的指示。劉提議將死者掉落海,曾及張認為埋屍較好,最終他們買英泥製石棺。曾從廚房取出小刀割了死者左腳嘗試放血,曾又用膠袋笠死者的頭。
劉憶述案發後,曾在死者的手提袋找到歐米茄手錶證書及住所鎖匙等財物。曾要求劉將死者的歐米茄手錶變賣,曾又告訴他:「呢個人屋企有一千萬現金喺夾萬,得閒上去擸埋佢。呢個仆×咁×醒嘅,開個暗格喺袋度,搞到我差啲搵唔到(財物)。」
劉形容,曾的手指有電波圖案紋身,頸背有「草」字紋身,但在台灣時曾將「草」字紋身改為十字架圖案。他指曾與「小草」何菱瑜關係特殊,「係養父同養女,去到邊都要走埋一齊,常被誤會係男女朋友」。他形容「小草」超級瘦削,「胸平屁股都平,我覺得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