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東方記者案拖逾兩年 東方第16度去函質詢律政司

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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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右)於前年六四集會,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有片有相有人證,為維護法治起訴黎智英,相信市民亦絕無異議,但律政司拖延逾2年仍未作檢控。主事《逃犯條例》修訂及禁蒙面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最新的民意調查支持率已跌至7%,民望「彌留」陷入谷底,自身難保,但仍姑息近日遭內地官媒狠批是示威的「大台」、居心卑劣的黎智英。東方與受害記者今日(30日)第16度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即時回應「告定唔告」黎智英,各界亦炮轟律政司處事差劣,怯於外國勢力,有「唔怕東方怕西方」之嫌,惟仍「賴死唔走、厚顏無恥」,促盡快交代事件,還受害人及東方公道。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兩年,案發經過全程被錄影,證據確鑿,律政司作為本港法治之首,理應竭力捍衞本港法治,卻一直不聞不問及不敢告黎,一直惹各界質疑怯於外國勢力。
事實上,黎智英近月多番遭內地官媒抨擊,近日一篇時評指「禍港四人幫」黎智英等人就是示威「大台」,黎等人每次現身,示威衝突就會變得更嚴重,批評黎為達個人政治目的不惜犧牲香港及年輕一代,居心卑劣、陰險及毫無人性,籲香港年輕人不要被「反中亂港」勢力利用,遠離暴力。
不過律政司過去一直姑息養奸,先後多次放生黎智英,包括秘捐泛民黑金案不提控,參與違法佔中案亦未「落鑊」等。法律面前理應人人平等,但事實卻是反中亂港傳媒屢受包庇,東方和受害記者作為納稅人,亦是監察政府的第四權,竟不獲法律保障,律政司一直敷衍了事,升斗市民情況恐更堪虞。
為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15度去信律政司,其中去年5月兩度去信均未獲回覆,於今年1月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確認違反須在14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至今年8月發出的第14度去信,律政司第3度違反服務承諾,超出期限始作回應。東方和受害記者今日第16度去信律政司,強烈要求交代案件進展,告或不告黎智英都要給予一個明確答覆。
「黎智英涉刑恐記者,喺非法集會又帶頭行,反而好似有保護傘保護住佢。」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遲遲不檢控黎智英,情況不合理且匪夷所思,令人質疑是懼怕其背後西方背景,「唔怕東方怕西方」,致在中國國土內有西洋人撐腰的人可逍遙法外,令人感到憤慨。而鄭若驊處事差劣、失職卻厚顏無恥不下台,就算不檢控黎亦要有交代和解釋,如今事件卻似石沉大海、不了了之,極為不妥。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律政司至今仍未起訴黎智英絕不合理,「刑恐記者一事有片有相有人證,咁簡單嘅案絕對無理由咁耐都處理唔到。」他指,事件拖延多時,已令市民對本港管治感到失望,促請當局盡快交代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在前年6月4日傍晚發生,黎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作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部被錄影,有相有片。事件更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要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不過,事發至今超過兩年,唯一進展只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8月16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錄取口供。而黎當日傍晚返回其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悉,警方已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