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 死者被指曾向首被告借錢投資澳洲房產

201910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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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續審,控方播放張善恒(圖)的錄影口供。
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被控謀殺罪,案件今(30日)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拘捕第三被告張善恒的偵緝警長蔡國基作供,蔡引述張在警誡下說:「阿Sir,單嘢係阿豪(次被告劉錫豪)嘅意思,我只係幫手,張萬里(死者)係阿豪殺嘅」。
控方播放張善恒的錄影口供,張向警員表示,他於2015年在蘭桂坊某酒店頂樓舉行的萬聖節派對初次認識首被告曾祥欣及劉錫豪,他覺得曾是有錢人,遂「黐金糠」與對方交流。曾向他介紹跨國犯罪組織「There」,曾聲稱「There」是遍布全世界的詐騙集團,可「行灰色地帶賺錢呃人」,有成員試過偷國家級寶物後獲分巨款,但曾想另起爐灶,成立新組織「M」招攬他。曾勸他辭退港鐵站務員的工作,邀請他搬到出事單位居住,並稱有工作可介紹他。
結果他連辭職信也未遞交,便搬到與曾祥欣及劉錫豪同住,一日三餐靠曾供養,但曾沒介紹工作給他,反叫他到財務公司借錢投資,曾說「有相熟嘅人喺入面做,可將資料改動,有機會唔需要還錢」。他向兩間財務公司共借到13至15萬港元,他將大部分借款給曾,因曾稱可代他投資。
張憶述2016年2月底,他與曾在茶餐廳吃晚飯,首次與死者見面,死者問曾借錢投資澳洲房地產項目,項目牽涉數以億澳元計的金額,死者稱成事後會分紅給曾。但曾相信所謂房地產項目只是騙財陷阱,因此提議「老笠」死者。
2016年3月4日凌晨,曾提議到觀塘海旁視察環境,打算在該處將死者扑暈打劫,但發現該處太多閉路電視,劉提議不如「冧咗」死者。及後曾決定將死者殺掉,曾說:「『There』入面有個delete record嘅資料,將一個人殺死,斬手斬腳可以分到錢,類似懸賞咁」,由於死者也是「There」成員,卻手持組織所需要的資料,因此將死者殺掉便可分到2000萬美元,但張表示無法查證曾所言是否屬實。
張指,劉錫豪得悉曾的計劃後,即附和說「殺啦!無理由唔殺」;「小草」何菱瑜亦有提議棄屍方法,「扔上太平山、大帽山,求其搵間廟買個骨灰龕斬件塞入去,再搵水泥埋咗佢」,何更要求「記得分番錢畀我就得」。張指,死者遇害後,曾祥欣拿出手機影低死者的死相,將之發給「There」作為收取懸賞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