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蘭桂坊喝醉被「檢屍」 運輸工認強姦候懲

201910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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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曉昇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
蘭桂坊醉娃被運輸工人「檢屍」後,帶往運輸工住所內強姦,後無力回家,需致電前夫求救,事後運輸工被捕。被告今(31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22日,以便索取女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須還押候懲。
30歲的被告黃曉昇曾有過販毒、企圖搶劫、襲警和拒捕等案底。控罪指,他於2017年10月22日,在葵馥苑安葵閣一單位內強姦女子X。案情透露,當日凌晨2時,X與友人結伴到蘭桂坊的一間酒吧內消遣,X喝得酩酊大醉時,被2名男子扶離酒吧,並與其中1名陌生男子登上的士,而該人正是被告。被告把X帶返居所後,不理會X正嘔吐,強行脫去她下身衣物,以手指觸摸X的陰戶。X嘗試推開被告,並大喊停止,惟欲吐的感覺使X無力阻止被告。後被告強行與X進行2次性交,並在X體內射精。
X至中午才離開被告居所,惟身體不適使她躺在大廈走廊上,X只好致電其前夫,拜託他來接送自己離開。前夫抵達後,X把遭性侵一事和盤托出,並報警處理及到醫院作檢查。翌日,被告遭拘捕,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錄影會面下,被告招認與X發生性行為,他稱離開酒吧後本打算送X回家,因未能知道X的住址,才把她接返家中。X躺在床上後,被告親吻X,而X亦擁抱他。被告相信X當時存有意識,因她能脫去其衣服及胸罩。又指第2次性交前,他們互相觸摸對方身體,X更主動打開雙腿。被告強調當時X沒有拒絕與他性交,並認為是你情我願。事後經檢測,X私處殘留的精液與被告的DNA脗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