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旺畫家」涉警總外襲警等9罪 還押至明年2月開審

2019103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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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浩超(戴眼鏡光頭者)被控9項罪。
於一連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突中首名被檢控的「佔旺畫家」潘浩超,因涉6月21日在警察總部外襲擊7名警務人員、毀壞警總外牆和扶手電梯、以粗言辱罵警務人員和向他們展示不文手勢等,被控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刑事毀壞罪及7項襲警罪,案件今(31日)在東區法院預審。
控方表示將傳召15名警察證人,並有長約2小時的事發片段,預計審期7至8天。辯方表示不爭議被告身份及涉案片段真確性,案件現押後明年2月27日轉到西九龍法院開審,期間被告繼續還押監房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