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粵及福建的港長者可申領生津 明起接受申請

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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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明年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生津。
社會福利署今(31日)宣布將於明年1月1日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行長者生活津貼(俗稱「長生津」)(包括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由明日(11月1日)起接受申請。
社署發言人指,在「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推出長生津,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申請資格的香港長者毋須每年回港,亦可領取現時每月2675港元的普通額或每月3585港元的高額長生津。津貼金額會每年根據既定機制調整。
現行「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適用於65至69歲申請人並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會由明年1月1日起被長生津取代。屆時該兩計劃繼續毋須經濟審查的高齡津貼,適用於70歲或以上申請人。兩計劃下長生津的首年,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署會作單次特別安排,讓已移居廣東或福建並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但未能符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規定的長者,毋須先回港居住一年,亦能受惠。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在廣東或福建連續居住最少一年,並提交內地住址證明文件。
這項單次特別安排同時期適用於「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的高齡津貼,70歲或以上已移居廣東或福建的香港長者如不申領長生津,亦可考慮透過這安排申領高齡津貼。
長者如有意申請,可填妥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及兩張近照,寄回香港新界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社署收到申請表後,會邀請申請人親身到辦事處會面及完成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