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3弟妹拒離職 華懋入稟收樓兼追每月租金6萬

201911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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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仁心(右二)及龔中心(右一)拒絕簽署離職協議。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弟妹龔仁心、龔因心、龔中心,於今年5月被凍結其管理層職務,其後集團更在今年8月正式將他們停職。集團方面昨日(4日)入稟高院,要求他們遷出集團屬下的薄扶林豪宅華亭閣的高層專用住宅。集團方面指稱,公司方面提出,只要他們簽署離職協議,便可繼續居於上址。不過因龔家三弟妹拒絕簽字,又拒絕遷出單位,集團惟有入稟法院,要求法院頒令收樓。
本案原告華懋代理有限公司昨日入稟三宗訴訟,分別向龔仁心及其太太劉元春、龔因心及龔中心興訟。原告表示,它是向摩星嶺道華亭閣的業主安居有限公司,租賃其中三個單位,分別給三組被告居住。原告指,各被告分別於1980至2008年間與原告簽定僱傭合約,開始成為原告僱員,並由2012年8月起獲准在有關單位居住。據准許協議,當雙方的僱傭關係終止,被告便要遷出單位。
原告續稱,它在今年8月2日,決定結束與各被告的僱傭關係,並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即時停止僱用被告。不過原告向被告提出,如果被告同意與原告簽署離職協議的話,被告可獲某些退休福利,當中包括可以繼續在單位居住。如被告在8月6日限期前仍不簽署,就要在3個月後,亦即在11月2日交回單位。原告指被告結果並無簽回協議,但亦無在11月2日交回單位,原告因此入稟要求收樓,及要被告賠償直至收樓前的租金損失,金額為每個單位每月6萬餘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