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案首被告作供 稱曾與小草用哥羅芳放內褲傳遞互聞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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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祥欣供稱買哥羅芳是為了「黐屋企書架」。
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今日(11日)在高院續審,首被告曾祥欣下午繼續接受次被告劉錫豪的律師盤問,劉的律師指,曾不但上網搜尋打劫地點,還有份購買哥羅芳,質疑他從未放棄打劫死者的念頭,他在庭上供稱買哥羅芳是為了「黐屋企書架」,更是謊話連篇。
曾堅稱他買哥羅芳是用作家居用途,只是不知劉原來想用哥羅芳「老笠」死者,但他承認買哥羅芳回單位後,他確與另兩名被告及「小草」何菱瑜抱着「玩」的心態,將哥羅芳倒在一條內褲上,將內褲互相傳遞「聞下陣味係咩味」。
曾否認與劉有協議用哥羅芳打劫死者,「我買哥羅芳返嚟攞去玩都用咗大半支,最尾掂支哥羅芳嘅唔係我」,他指事發時他身在單位閣樓,第三被告張善恒及劉錫豪在樓下客廳做了些甚麼他並不知情。
律師問曾,他是否真心相信自己在閣樓「乜都無做」就可置身事外,逃過謀殺的刑事責任,曾答:「係呀,呢個係事實嚟㗎,咁我真係乜都唔知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