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約百懲教員任特別任務警察 守衞政府處所助防暴

201911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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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會先以試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
修例風波持續逾5個月,惟示威活動未見平息,有指政府研究按現行法例,由特首授權警務處處長委任其他紀律部隊自願人士擔任「特別任務警察」,懲教署將會是首個參與的部隊。政府今發聲明(14日)指,警務處處長已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委任一批懲教署人員為特務警察,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
警務處會先以試行形式,安排委任不多於100名懲教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該些人員熟悉使用防暴裝備且在日常工作負責相關職務,並願意擔任特別任務警察。作為試行階段,根據警務處的運作需要,是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的懲教人員,將主要負責守衞警務處處長所指定的政府處所,職責包括防暴、處理突發事件等方面的工作。
相關懲教人員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期間,將暫時由懲教署以非全職形式借調至警務處,執行特別任務警察的職務。就此,懲教署會通過靈活調配工作,配合有關安排。此外,視乎警務處的人手需要及社會活動的發展,政府不排除日後再委任其他香港的紀律部隊人員為特別任務警察,以分擔警隊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