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男子遭淋易燃液點火 涉案夫婦准保釋候訊

201911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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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全身着火變火人。
馬鞍山一名男子本月11日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案,警方經追查後前日(18日)分別在機場警區及灣仔警區,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女子陳海雲(33歲)及男子鄺耀文(39歲),暫控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今早(2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方申請2名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現押後明年1月29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包括翻查相關影片及尋找目擊證人等,控方今向法庭申請將事主匿名,以X作代號,但辯方提出反對,稱要平衡公眾知情權。惟裁判官林子勤回應指,控方同意向辯方披露事主資料,只是不向公眾披露,不影響公平審訊,更反問辯方「公眾知情權關你咩事?」林官最終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請,辯方表示保留反對日後審訊時事主在屏風後作供的權利,2名被告現各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橋。
據知,兩名被告為夫婦關係,皆報稱文員,控方指二人事發時在現場圍觀講粗口,而事件中被燒傷的事主現仍在醫院未清醒,未能落口供。
案發於當日下午近1時,事主疑在港鐵馬鞍山站內與大肆破壞站內設施的黑衣人拉扯,後來追至連接馬鞍山公園及海栢花園的行人天橋上。期間,事主與他人爭執,一名黑衣人突從人群衝出向李淋易燃液並點火,事主全身着火,身體4成皮膚二級燒傷,一度情況危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