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美參院版香港人權法案獲通過 總統10日內決定是否簽署

20191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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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將交特朗普簽署。
香港反修例風波引發的暴力衝突持續,美國參議院當地時間周二(19日)快速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送回眾議院,眾議院周三(20日)下午(香港時間周四清晨)大比數通過參議院版本的法案,最快或於周四(21日)交予總統特朗普簽署成法;消息指特朗普將簽署法案。
眾議院以417票贊成及1票反對,通過參議院版本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另外一項《禁止向香港警察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法案》(前稱《保護香港法案》),亦以417票贊成及0票反對下通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表示,國會向全世界發出清楚的信息,美國與熱愛自由的香港人團結並肩,全力支持他們爭取自由。
眾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卡錫形容,這是對北京發出的警告,又稱香港的自由正急速衰退:「中國內地採取激進手段試圖全面控制(香港的)情況,包括監控、政治壓力,以及我們在過去周末看到的暴力。」他表示,通過法案是要保障美國的利益,並向內地的不當行為追究責任。
民主黨參議員卡丁發聲明稱,香港人連續24周尋求他們的民主、自由及自治獲得尊重,國會已聽到他們的聲音,並採取額外的實際行動守護對香港的承諾。作為法案推手的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奧形容,這是兩黨強而有力團結一致的時刻,清楚表明他們繼續支持香港爭取自由,促請特朗普盡快簽署法案。
特朗普有不包括周日在內的10天時間,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及《禁止向香港警察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法案》,除非他選擇使用否決權。由於法案在參眾兩院幾乎是一致通過,因此他也難以使用否決權。特朗普目前未表明會否簽署,但多間傳媒均引述知情人士指,他會簽署讓法案生效,不會使用否決權。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包含兩項對1992年生效的《香港政策法》修訂,包括國務卿每年要提交香港自治報告、被政治拘捕的港人不會被拒發美國簽證。法案亦要求商務部長於法案通過後180日內,諮詢財政部長及國務卿後提交香港違反美國出口管制,以及美國和聯合國制裁情況的年度報告;保護美國公民免被引渡到中國;制裁損害香港自由及自治的任何人,總統亦要向國會提交制裁名單;要求國會譴責有意針對民主派人士及外國外交人員、由中國政府控制的傳媒;調整美國對港出口的人群控制裝備,以防被不當使用。
《禁止向香港警察商業出口涵蓋軍用品法案》列明在生效後30天內,總統要禁止發放向香港警察出口涵蓋軍用品的許可,除非在發放許可前30天向國會委員會提交書面通知,證明或描述發放許可對國家利益及外交政策目標的重要性。法案涵蓋的軍用品,包括催淚氣體、胡椒噴霧、橡膠子彈、海綿彈、布袋彈、胡椒彈、水炮、手銬、腳鐐、眩暈槍及電槍。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周四(21日)回應稱,中方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通過有關涉港法案,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耿爽批評,美方的惡劣行徑不但損害中方利益,也損害美國在港利益,敦促美方認清形勢,不得將該案簽署成法。耿爽重申,美方如一意孤行,中方將採取有力措施予以堅決反制。
被問及法案會否影響中美經貿磋商進程時,耿爽指中方立場非常明確,希望美方能同中方相向而行,在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