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人道處理流浪貓狗指引不清 報告促漁護署改善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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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眾多流浪狗等待領養。
流浪動物安樂死的議題愈來愈受公眾關注,漁農自然護理署在2018/19年度人道處理共487隻流浪狗和269隻流浪貓。審計署今(27日)發布的新一份報告批評,漁護署處理流浪貓狗的指引不清晰,有些貓狗僅觀察4天則被人道處理,有些觀察期則長達93天;另有2隻健康和性情評估均及格的流浪狗分別觀察19和21天,便被指無人領養被人道處理。報告建議漁護署改善處理流浪貓狗的指引。
漁護署在18/19年度接獲6024宗有關流浪動物滋擾的投訴。署方設有4間動物管理中心,負責捕捉和處理流浪貓狗。經動物管理中心接收但無人認領,經評估為健康狀況良好和性情溫馴的貓狗,會轉交動物福利機構(即領養伙伴機構)供市民領養。
根據漁護署指引,流浪貓狗於4天後仍無人認領,而健康或性情評估不及格,便會被人道處理。然而,審計報告發現,漁護署的指引並未充分闡明這方面的事宜,例如貓狗應被觀察多久。有些貓狗被人道處理前的觀察期頗短,最短4天,長則93天。
漁護署表示,4天是貓狗在被人道處理前的最短扣留時限,而漁護署或會為牠們再作評估,以確定牠們在一段時間後有否變得較為適合供人領養。審計報告則建議漁護署確保就處理流浪貓狗事宜提供足夠指引。
另外,審計報告發現,漁護署久未探訪16間領養伙伴機構,而去年有10間動物福利機構從漁護署接收了供市民領養的貓狗,但只有2間動物福利機構按規定提交「領養記錄」。審計報告建議漁護署需加強監察領養伙伴機構,並考慮定期進行探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