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西沙路踏電動滑板車 涉4宗罪被捕

201912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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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獲的電動滑板車上綁有貨物。(警方圖片)
馬鞍山分區警員於今日(6日)傍晚6時許,進行打擊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在西沙路單車徑發現一名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於是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姓黃(26歲)本地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向警方報到,該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又指,會繼續採取有關行動,以保障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