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男生網售口罩騙財 借友人戶口過橋收錢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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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被捕男生帶署。(梁裔楠攝)
警方接獲本月2日接獲一名28歲女子報案,指在社交網看到一則售賣口罩廣告,並以200港元向賣家訂購2盒共100個口罩,惟經銀行轉帳後,沒有收取任何口罩,亦不能聯絡賣家,始知被騙。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兩名目標人物。
昨日(20日)下午,警方在旺角以涉嫌串謀詐騙拘捕一名18歲中六男生。行動中,警員檢獲3部手提電話、2張提款卡及一部電腦主機,相信與案有關。警方指,男生首先以借1,000多港元為藉口,向友人套取銀行戶口號碼以便還錢。實際上,男生同時在社交網上載有口罩銷售廣告,並要求買家將款項存入友人的戶口。事後,男生聲稱「還多咗錢」,要求友人將多餘金額以現金形式交還給他,從中獲利。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男生利用屬於其個人的銀行戶口收取犯罪得益。
其後,友人被警方聯絡協助調查才發現異樣。警方懷疑男生為增加警方調查難度才出此計策。警方相信案件有167名受害人,全部人均未收取任何貨品,涉及金額約60,000港元,案件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將自己的銀行戶口號碼隨便借予別人使用;如發現戶口內有不明來歷或不清晰的帳目記錄,要盡快通知銀行或要求警方協助。另外,市民應光顧有信譽的實體商店及網店。警方又指,「行騙」罪名最高可被監禁10年,而「洗黑錢」罪名最高可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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