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罩喝水被罰2000? 政府澄清告票針對4人聚會籲勿輕信

202004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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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向餐飲業推出的防疫新規定,要求餐廳或食肆內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等。
政府推出限制人群聚集的防疫措施後,網上有不少流言,如有人描繪「目擊」有市民被執法,政府透過社交平台解釋,網上流傳有食客在餐廳吃飯,食物未到、但食客把口罩脫下即收告票,被罰2000港元;有食客坐錯一些被禁坐的座位,又被定額罰款2000港元,上述消息均屬謠言。
上述網上貼文指,有食客在餐廳叫了食品及飲品,飲品先到,食客先行脫口罩喝飲品,結果即遭開告票,罰款2000元,執法者還加了句「有咩可以同官講」。消息指,有關傳言不實,疫症爆發後網上群體有很多謠言,呼籲市民勿輕信。
政府在社交平台解釋,定額罰款2000港元的罰則是適用於違反規例第599G章,即禁止在公眾地方多於4人聚會的規定。
如果餐廳或食肆並沒有遵從規例第599F章關於餐飲業方面的防疫新規定,例如在餐廳或食肆內,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等,餐飲業務負責人便有可能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罰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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