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摩擦親女私處洩慾 退休漢判囚40個月

202004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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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遭女兒揭發10年前獸行,被判監3年4個月。
六旬退休漢約於10年前,與內地移居香港的女兒同住時對她性侵,以陰莖隔褲觸碰她的私處。女兒直至前年才揭發事件,退休漢被捕後向警方稱因妻子在內地,故利用女兒滿足性慾。他今(9日)於區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斥他不但沒履行父母保護子女的天職,還將性慾轉至女兒身上,做出侵害女兒的淫棍獸行,最後將他判囚3年4個月。
65歲被告承認於2010至2012年間,非禮當時約7至9歲的女童X。辯方求情指被告有長期病,X偕母在前年已遷出後他一直獨居,回想當年一時衝動做了傷害女兒的事,他現已深感懊悔。
X與母亦為被告撰信求情,X在信中認為父親只是一時對她做了不良行為,聲言事件對她並沒有太大影響,她亦已原諒了被告。另被告的前妻及3名成年女兒亦撰信指被告是好爸爸。
法官判刑指保護子女為父母天職,被告不但失職,更倒過來侵犯女兒,破壞子女對父母的信任,將性慾轉移至女兒身上,做出令人髮指的行為,形容為「淫棍嘅獸行」。而事主案發時僅7至9歲,屬於容易受傷的階段,被告的作為的猥䙝程度嚴重,猶幸他始終沒有與女兒性交。
案情指X於2007年移居到港與被告同住,其母則在2013年才來港。當X還在讀小學時,她欲玩電腦遊戲,被告則要X脫褲躺在床上作交換條件,之後他以陰莖隔着內褲觸碰X的私處,事後X見自己私處附近有一灘白色液體。直至前年,X才將事件告知學校社工,被告被捕後稱,其妻案發時在內地,因此利用X滿足性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