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預留30小時審議國歌法 料6.4三讀表決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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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君彥預留30小時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料6月4日三讀表決。
政府將於本周三(27日)將《國歌條例草案》(下稱《國歌法》)提交立法會進行恢復二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預留30小時審議,恢復二讀辯論佔8小時、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佔16小時、三讀辯論佔6小時,預計於下月4日的會議上進行三讀表決。
根據立法會文件,由於《國歌法》的條文數目不多,而且大多數條文和修正案之間互有關連,梁君彥決定參考2018年6月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審議安排,將所有條文及修正案進行合併辯論,又指在審議期間,所用的點算法定人數和處理其他程序事宜的時間均會計算在內。
至於修正案方面,早前有12位民主派議員提出合共49項修正案,但只有22項獲批,由5位議員提出,議員陳志全佔最多,有16項;其次是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有3項。梁君彥解釋,27項不獲批的修正案是基本上不符合或偏離《國歌法》、或是不符合《議事規則》,當中有21項是主要擬改變或刪除的元素屬《國歌法》基本要素,如獲准提出並通過,會明顯減損條例草案的立法目的,以及改變條例草案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