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集結中手持鋤頭 內地房地產商人被禁離境

202005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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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被控在集結期間藏有攻擊性武器,獲准保釋但不得離港。
去年8月6日旺角修例衝突中,一名在內地從事房地產生意的六旬漢因帶着鐵鋤頭,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27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把案押後至7月8日,等候辯方索取文件,及進一步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港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
63歲被告朱木源,報稱退休人士。他被控於2019年8月6日,在旺角通菜街近水渠道一帶行人路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把鐵鋤。
據了解,被告聲稱當時被示威者包圍,感到「好驚」,於是隨手拾起一把長逾1.2米鐵鋤,有在場人士即時舉報,被告聲稱沒有用鋤頭來施襲或作威嚇。
辯方申請保釋時,透露被告在內地從事房地產生意,故提出把保釋金提升至2萬港元,以換取他可以離港,但最終被法庭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