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恢復二讀辯論 建制狠批攬炒派自招惡果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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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會議進入《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階段。
立法會會議進入《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階段。《國歌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議員廖長江發言時表示,委員會舉行17次會議,討論時間超50小時包括舉行1次公聽會,但因修例風波及內會停擺導致草案擱置至今。廖認為條例草案整體爭議性不大,但部分市民對草案認識有偏差,指政府有責任解釋草案,以釋除公眾疑慮。
廖長江指,議員宣誓就職時需要唱國歌,有議員認為變相是「隨意DQ(取消議員資格)」,他指該說法本就是「偽命題」,強調參選宣誓本應擁護《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澄清不熟悉普通話並不代表有侮辱國歌的企圖,反問「何來DQ?」廖又希望議員學好普通話,指民主派議員不應「逢中必反」。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指出,西方的民主國家都設有《國歌法》,強調市民本應尊重國歌。謝指2015年一場足球賽中出現球迷「嘘國歌」的情況,批評該行為嚴重損害國家尊嚴。謝又指,如不是因為有人鼓吹違法達義、煽動年輕人侮辱國家、傷害國家感情,未必需要有今次立法。
工程界議員盧偉國發言時指,大部分議員在審議條例草案時並無表達任何異議,審議過程本來是順利及理性的,但經過後來種種社會事件,反對派刻意拖延立法進度。盧又批評不法之徒揚言要發起三罷行動及非法堵路,反對派議員又試圖將高度自治變成「完全自治」,香港社會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已愈演愈烈,故認為《國歌法》及「港版國安法」的訂立是客觀需要,屬合法合情合理。
議員梁美芬指言論自由並不是絕對,不同國家對其都有一定規範,稱《國歌法》已充分考慮言論自由,狠批反對派議員不惜癱瘓香港都要保護侮辱國歌的人士,並無與暴力割席,促議員尊重國家尊嚴。梁又警告,如今屆立法會會期內未能完成《國歌法》的審議工作,中央或會直接公布在港實施相關法例,她奉勸反對派議員盡快收手,讓議會回復莊嚴。
議員陳淑莊形容,香港每日都有「新的紅線」,指條例中帶有意識形態,與資本主義及「50年不變」有差距。陳又指,市民並不是因誤墮法網而感到擔憂,而是擔心行政機關將條例「用到盡」,導致市民的自由不再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