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園獨立屋泳池3歲男童遇溺亡 父母黯然認屍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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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園獨立屋泳池3歲男童溺斃,父母(小圖)到殮房認屍。
一名姓李(3歲)男童,昨日(22日)在大埔康樂園路一間獨立屋私人泳池游泳遇溺昏迷,其姓李(59歲)祖母發現報警,男童送往大埔那打素醫院搶救,惜終告不治。據悉,該名男童有一名5歲胞姊,與父母及女傭居住鴨脷洲海怡半島,兩姊弟偶爾會在周末假期,到康樂園祖父母家中留宿。
據了解,前日(21日)一家四口如常到康樂園探望祖父母,兩姊弟在祖父母家中留宿一晚,其父母則返回海怡半島。至昨午3時許,祖父母偕兩名孫兒,在獨立屋私人泳池旁邊一個約1呎深的充氣泳池內戲水,享受天倫之樂,當時男童有戴充氣手袖及有水泡。
祖母其後帶孫女到屋內沖洗,祖父則負責看管孫仔,惟男童疑意猶未盡,已脫下充氣手袖及水泡的他,繼續在充氣泳池玩水。期間有人疑感到疲累瞌睡一會,醒來時發覺男童不在充氣泳池內,並驚見他在私人泳池遇溺,逞大字型浮起,面朝池底,於是將他救起,惟男童已沒有知覺,祖母隨即報警,男童於昨午6時15分證實死亡。
警方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作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今晨(23日)10時許,男童父母到達大圍富山公眾殮房辦理認屍手續,逗留約2小時後,兩人離開殮房,期間低頭不語,神情哀傷,然後乘車離去。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涉事獨立屋的現任業主為一間投資公司,於2007年以3,138萬港元購入,該投資公司有4名姓李男女董事。
根據香港法例《泳池規例》,除非根據並按照食環署署長所批出的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設立或經辦泳池,惟只供為數不多於20個住宅單位使用而公眾又不得進入的泳池則不在此限,因此獨立屋私人泳池的安全設備一直未有法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