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售貨員涉輪姦 首被告指少婦自願主動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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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承林的案情指,是女事主自願與他性交。
2名售貨員涉嫌前年平安夜輪姦醉酒新婚少婦之案件,今天(13日)在高院原訟庭續審,女事主X續接受辯方大律師盤問。代表首被告王承林的大律師質疑X的說法,指她在房內被強姦時感到被動無助,但一出房又會大聲與次被告林宇徽爭拗。X解釋說因當時被首被告趕出房,對方還大力關門,令她感到憤怒。另外X亦承認,雖然她曾對次被告說若他能夠解釋就可以「算數」,但她其實是想「套」對方說話,她早決定無論如何都會報警。
大律師進而指出,X有勇氣和被告爭拗,但當打999時,又因怕激怒被告,所以沒說已被人強姦,只是說有人想強姦她。X解釋因當時已酒醉,所以做事沒有邏輯。
另外,大律師亦質疑她在客廳跟次被告平靜地坐了半小時,出門時又怎會匆忙得連鞋也趕不及穿。X回應指,她是趁次被告入首被告房間時才匆忙奪門逃走。
大律師並向X指出首被告王承林的版本,指事發當日X與兩被告離開酒吧後,X提議去另一間酒吧,但首被告表示要回家餵寵物,3人於是便乘的士去首被告家,繼續喝香檳玩啤牌。
大律師指,是次被告林宇徽首先與X接吻愛撫。其後首被告去拿啤酒返回客廳時,已見X在為次被告口交。之後次被告累倒休息,X又和首被告親熱,兩人更在互相同意下試圖性交,但因他未勃起而不成功。
大律師續指首被告在性交不成後去了洗澡,由浴室出來就見到次被告用手指刺激X的下體。首被告之後回房睡覺,但X入房騎到他身上挑逗他。不過首被告就叫她去睡覺,然後自己便睡着了。惟X一概否認首被告此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