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男遭風筒烘陰莖虐待案9月裁決 控方指事主是關係中的囚徒

2020081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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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凱晴涉嫌襲擊男友一案,法庭將於9月裁決。
在大學以一級榮譽畢業的30歲男子,前年跟年長7年的女保險展開初戀並共賦同居,惟不久女方疑因對性生活不滿及買樓等事宜,涉嫌屢次向男方施襲,除用鉸剪插其胸口外,更以風筒烘其陰莖致起水泡脫皮。男事主因被姑姐發現滿身傷痕報案,女經紀因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4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辯雙方今(14日)於區院完成結案陳詞,法庭押押後至9月25日裁決。
控方陳詞指男事主X的證供清晰、具說服力及一致,並重申X認識被告時,雖已經30歲,但仍然是處男,被告麥凱晴是他的初戀,是這段關係中主宰的一方。
控方更形容X是這段毒性關係中的囚徒,強調X並沒有經驗處理這種關係,他選擇忍耐令情況更差,並指即使是一個聰明人遇上案中情況,亦未必能清楚知道應如何處理。
控方亦批評被告自辯的證供前後矛盾及不合情理。雖然辯方去年曾呈交一份X的精神報告,指X有壓力問題,其傷勢有可能是他自殘所致等,控方則認為撰寫該份報告的醫生根本未見過X,故報告中的意見不見得會正確。相反控方安排X去見醫生,醫生認為他沒有自殘傾向。
辯方則陳詞指,X擁有一級榮譽學位、頭腦聰慧,怎會無法駕馭這種情況,又不懂保護自己。辯方又質疑X聲稱遭被告弄傷下體,不久卻與她一起到日本餐廳食飯等,其反應這並不合理。
辯方又指,X指稱的一些傷勢,例如遭被告咬傷,並沒有醫療證據支持,直指X並非可靠的證人,他的傷勢其實是他自己造成。
被告麥凱晴(38歲),控罪指她於2018年5月至8月,在跑馬地一大廈多次襲擊及傷害男子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