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因存疑

20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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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已退庭商議陳彥霖的死因。
職業訓練局15歲女學生陳彥霖,去年9月19日離開學校後被發現浮屍海面,經過11日死因聆訊後,死因裁判官今早(11日)在引導時向陪審團指出,庭上證供不可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支持彥霖是死於非法被殺或自殺的裁斷,故陪審團只需考慮死者是死於意外抑或死因存疑。由2男3女陪審團商議約4小時後,一致裁定彥霖死於存疑,而死因則由於屍體腐化而不能確定。
死因裁判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坦言今次是令人難過的事情,又指出沒有任何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反映在彥霖失蹤至遺體被發現期間所發生的事。由於沒有證據顯示彥霖是被襲擊致死,生前曾與人結怨,或曾在參與活動後人身安全受威脅,毒理報告也未能在她的遺體內發現毒品或藥物,故沒有證據證明她是非法被殺。
另一方面,雖然有證供指彥霖生前患對立反抗症及思覺失調等,但未有證供顯示她有自殺傾向,故亦不可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下裁定她死於自殺。
最終陪審團未能確定彥霖於去年9月19日離家到知專上課當日,有否有出現思覺失調的徵狀,但裁定她是赤着腳步往調景嶺港鐵站,而她墮海中時身上沒有穿着任何衣物。
而就彥霖的死亡個案,陪審團分別向醫院管理局及衞生署作出建議。首先,由於未能確認彥霖是否因思覺失調的症狀致死,陪審團建議醫管局檢討對青少年精神科會診後的機制,以便能更有效跟進。另外,他們亦建議衞生署法醫若遇上屍體腐爛而未能解釋死因的同類情況,應使用矽藻測試來協助判斷死因。
至於案中的證物,死因裁判官表示法庭會保留彥霖的手機1年,屆時警方若沒有新科技解鎖電話繼續調查,就會將之歸還陳母。
裁判官又向陳母表示對彥霖的死感到難過,尤其是證供顯示她當已經讀到她喜愛的科目,跟朋友家人關係亦好。裁判官希望裁決會為陳母「還返少少公道」,讓她跟家人慢慢回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