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違禁聚令案 證人指酒吧內有人提參選

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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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被票控違反禁聚令案今天續審。(梁柱鍇攝)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嫌於去年4月2日至3日凌晨違反禁聚令,在旺角一間酒吧與多人聚會,被票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她與同案被控的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及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均否認控罪,案件今(20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昨被發拘捕令的目擊市民今由警方帶上庭作供,表示當晚在酒吧內,聽見有人「開咪」談及有意參選立法會,有女聲更提議通宵飲酒至翌晨,再直接到立法會出席選舉記招。案件將於明日(21日)續審。
裁判官昨向男子吳楚勤發出拘捕令,指他未有依時到庭作證人。警方隨後執行拘捕令,並在今日把吳帶上法庭。吳解釋指當初表明拒上庭,是因為「有啲驚」,而昨日則因感頭暈不適,「身體支持唔住」,因此沒有到庭,他就此表示抱歉。他供稱案發當晚他與昨日作供的證人潘美美等人到大南街後,潘與另一人到毗鄰糖水舖,他與一名男友人則到涉案酒吧。吳甫到酒吧職員便說「呢度今晚畀人包咗場」,問他介不介意坐在近門口的枱。他遂按職員指示坐到門口位置,過程中沒人要求他們量度體溫。之後他見到林瑞華自酒吧步出,與門外的人談天。因對方屬政治人物,吳出於好奇拍攝了一段約5分鐘的片段。隨後大批人陸續抵達酒吧,吳稱「聽到佢哋講話嚟開會」。當陳淑莊到場時,酒吧即傳來歡呼聲,場內氣氛高漲,吳形容「類似好多歌迷歡迎咁」。
吳續指,未幾有人用咪高峰說話,有女聲說「嚟緊Gordon會參加立法會選舉,大家要支持佢喎」。約3分鐘後,又有一把男聲說「聽日我喺立法會會有記招,大家會唔會嚟支持我?」,有女聲回應「不如我哋今晚飲到聽朝9點半,到時直接去立法會」。辯方向吳指出,吳到酒吧是為了跟蹤陳淑莊或林瑞華,又質疑他有心針對各被告作假口供,當日根本無人提及選舉事宜,職員也有為他量體溫。吳一概否認說法。
另外,控方今日在庭上讀出負責調查的警長的供詞,指警方向陳偉才查詢,陳表示正與股東、法律代表等商討如何應對新法例。陳的律師反對將口供呈堂,指警方事前沒有警誡,陳以為只是協助調查。負責錄口供的警員黃沛東作供時承認錄無向陳施以警誡,但解釋當時沒懷疑陳干犯罪行。而案件主管高級督察游凱茵則指,警方在事後收到過百投訴,指陳淑莊涉嫌違反禁聚令。案件其後轉交重案組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