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主任串謀母親偽造業績 子判社服母判感化

202104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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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張佩君(右)和首被告林其鋒(左二)母子。(楊佩珊攝)
銀行主任為求業績,透過任職酒樓經理的母親安排母親同事在其銀行開設支薪戶口,並在戶口製造大額提存紀錄,以向銀行詐騙佣金,結果令銀行向他多付4520港元佣金。他與母親較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今天(20日)分別被裁判官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1年感化令。
首被告30歲林其鋒,案發時任職渣打銀行客戶拓展部主任;次被告是其56歲母親張佩君,則任職金御海鮮酒家的分店經理。兩人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2人涉嫌在2017年4月11至12月18日期間一同串謀詐騙渣打銀行,不誠實地促使個別人士在銀行開設戶口,以及未經授權把款項轉入和轉出該些戶口,從而提高用作計算林其鋒季度佣金的銷售額。
辯方求情指,首被告在案件揭發後已被停職,上次認罪後已被正式解僱,涉案款項將交還公司,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有悔意、有決心改過,依從感化官意見判他社會服務令。而感化官認為次被告需要一些輔導,認識法律及了解犯法的後果,故建議判她感化令。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兩人犯案的目的及背景,首被告想達到工作上的指標、次被告就想協助兒子達成公司要求的目標,決定依從感化官建議,判首被告社會服務令,次被告則判處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