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驅蟲非禮7女子判囚32個月 積犯自揭有70名受害人

202104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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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偉雄今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有非禮前科的建築工人承認屢次在大學、港鐵站等地方嚇唬年輕女子,指有蟲或蟑螂在她們背部,並藉口幫助「拍蟲」而伺機非禮,有時更順手牽羊偷竊對方財物,共有7名女子受害。他於今年3月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及盜竊共10項控罪,押後至今天(22日)判刑。法官斥責他利用謊言欺騙事主,更在接受感化期間犯案,最後將他判囚32個月。
被告張偉雄(29歲)承認7項非禮及3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間,分別在香港中文大學、港鐵大學站、旺角站、恆安站及上水石湖墟遊樂場,先後非禮7名分別16至28歲的女子;另偷竊其中3名女子的錢包等財物。被告過往有相類案底,本案亦是他在另一宗非禮案件被令接受感化期間所犯。辯方求情指被告事後已感後悔,並已對事主作出賠償。此外他與女友並打算結婚,表示日後會改過自新而請求輕判。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及背景報告,指被告會觀看性侵女子的色情片,在擁擠空間會出現性幻想,而被告更向心理專家透露曾以同樣手法侵犯了70名女子。心理專家認為被告有摩擦及窺視的癖好,重犯風險非常高,建議他就性偏差問題續接受治療。法官指被告在本案中先以謊言欺騙案中7名事主,再利用她求助的時機非禮她們,持續地進行侵犯,更乘機盜取其中3人的財物。被告雖不是碰觸到每名事主的胸部,但他顯而有意圖非禮。考慮所有因素後,法官決定判被告監禁30個月,又因他犯本案屬違反感化令,故加監2個月至32個月。
案情指案中7名女事主分別在案發地點行走或下樓梯時,被告接近她們,先拍她們的膞頭,向她們表示有蟑螂或蟲在她們身上,並指自己可協助她們拍走蟲子,再乘機非禮及盜去其中3人的財物。被告在去年2月被捕,警誡下稱「阿Sir,畀次機會啊,我一時鹹濕同控制唔到自己,摸佢背同偷袋」。被告及後又在警誡會面中,承認干犯多次非禮,稱犯案後有成就感,因事主會就他幫助拍蟲而感謝他,而他不能控制自己,因非禮想法一直出現,非禮後會有滿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