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署要求制裁 美方屢邀會面 高院撤譚文豪保釋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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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早前經覆核後,不准譚文豪(右)保釋。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其中15人保釋,但律政司就針對其中11人,向高院要求覆核。另外亦有部分被蘇官拒絕保釋的被告轉向高院申請保釋。原訟庭法官杜麗冰早前審理關於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東區區議員李予信及民協前主席施德來的保釋覆核,及東區區議員徐子見之保釋申請,杜官拒絕讓譚及徐保釋,但准李及施保釋候訊。杜官今(21日)頒下判詞解釋原因。她指譚文豪曾聯署去信美國參議院及眾議院,呼籲盡快制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且有證據顯示譚多次獲美國駐港領事約見,故認為沒有足夠理據證明譚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在譚文豪的保釋覆核中,律政司一方指譚去年在表明參加初選後曾出席記者會,表明如特首不在其施政報告中落實五大訴求,會利用立法會議員的否決權迫使其辭職。譚亦曾於2019年把其聯署信交給美國國會參議院及眾議院,促請兩院委員會通過有關香港的法案,損害港府及市民。律政司指從譚的Facebook專頁可看出,他希望顛覆港府的强烈信念及熱誠。譚的律師則力陳,譚辭任立法會議員一職後,已沒有再投身政治,即使美國領事館駐港領事雖曾三度約譚「飲咖啡」,他亦從沒回覆,此外譚亦非屬於所謂「攬炒派」。
不過杜官認為譚確是致函到美國國會呼籲制訂法案的的重要簽署人之一,美國領事多次邀請他會面,亦可見其影響力。因此杜官沒有充足理由相信譚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最終撤銷裁判官讓譚保釋的決定。
有關徐子見、李予信及施德來3人,杜官看過律政司播放有關徐上載於網上,講述有解放軍軍車來港的虛假及煽動言論後,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徐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安的行為,故拒絕其保釋申請。至於李予信和施德來,杜官則認同有充足理由相信2人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拒絕律政司要求推翻裁判官批准保釋的決定,批准他們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