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誇大貨櫃秤量費逾39萬元 廉署起訴12人串謀偽造帳目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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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起訴12人涉嫌串謀偽造帳目罪名。
廉政公署接獲貪污投訴,內容指一間運輸公司遞交逾4,900張收據時,誇大貨櫃秤量費共逾39萬港元。廉署完成調查後,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今日(23日)落案起訴11名跨境貨櫃車司機及一名貨櫃秤重公司營運者,控告該12人共15項涉嫌串謀偽造帳目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下星期二(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指涉案11名貨櫃車司機於案發時獲新興貨櫃運輸有限公司(新興)聘用,而該公司提供跨境運輸服務,並由貨櫃車司機須把貨櫃車駛往秤重公司秤量貨櫃,以便向海關申報貨物重量。有關秤量貨櫃的費用,一般由貨櫃車司機先墊支,然後再向新興遞交相關秤量收據,以申請發還開支。
至於此次涉案貨櫃秤重公司,包括有新浩公司(新浩)及綽德停車場有限公司(綽德)。
控罪指12名被告,於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間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士串謀,不誠實地捏改由7間貨櫃秤重公司的秤量收據。廉署調查發現,疑犯在該等文件上贊同作出虛假記項,以顯示該7間貨櫃秤重公司收取的秤量費,看來是介乎90港元至150港元不等。
廉署調查發現,有關貨櫃秤重公司就每個貨櫃實際收取的秤量費,由25港元至110港元不等。至於涉案11名司機涉嫌向新興遞交共逾4,900張秤量收據,誇大秤量費逾39萬港元。
其中11名被告,案發時均為新興貨櫃車司機,分別為麥百培、黃志強、冼潤森、黃海德、賴燦超、曾力雄、陳宗耀、陳俊成、葉輝、温小明及張永康,年齡介乎52至65歲。最後一名被告為尹志興,71歲,為新浩及綽德的營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