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保護野生動物」欄目刪除野豬 漁護署指修正網站錯誤資料

202111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漁護署指野豬不屬於《條例》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
在漁農自然護理署網站的「本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欄目中,被發現已刪除「野豬」的資料,該署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野豬不屬「受保護野生動物」,而網站頁面錯誤列出相關資料,故已即時修正有關內容。
有關欄目列出一些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動物,例如箭豬及獼猴等,當中亦有一個段落介紹不受條例保護的野豬,指野豬是本港常見的野生動物,廣泛分布在香港的山林。在一般情況下,野豬習慣避開人類,但在覓食時偶爾會在鄰近郊野的公共地方附近出沒。此外,當中亦有提醒市民,如果野豬能經常地從處理不當的戶外垃圾或餵飼者取得食物,牠們有機會習慣接近民居或公共地方覓食,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然而,日前網站已不見這段內容。
漁護署回覆傳媒查詢時指野豬不屬於《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指明的受保護野生動物,而該署早前發現網站「受保護野生動物」頁面錯誤列出野豬資料,故已修正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