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批款耗時 羅致光:研直接聘法律人員加快申請程序

2022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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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經濟受重創,不少企業間接倒閉需遣散員工,僱員需靠「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才能取回欠薪,惟基金申請時間過長兼手續過於繁複,常為人詬病,根本無法解決申請者燃眉之急。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就有關問題進行公開聆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23日)表示,政府接納審計署建議,已經檢視申請程序,正研究由勞工處或基金直接聘請法律專業人員,申請者不需要申請法援,估計可以縮短申請時間12星期以上。
羅又表示當局亦已經成立內部工作小組監察進度,檢視審批工作步驟,縮短由申請到獲發資助的時間,預計簡單個案,可於2至3個月內完成處理。 羅致光又表示,已經完成破欠基金檢討工作,預計6月中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提升特惠津貼上限,及下調商業登記證的徵費率。
根據審計署早前最新一期審計報告,其中一份關於保障僱員權益及福利的報告上,曾力數勞工處在管理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執法工作及其他項目上的21項缺失,包括處理破欠基金的特惠款項申請時間過長,由2018年起至2021年上半年間,獲批申請的平均相隔時間介乎6.5至7.7個月,當中耗時超過1年的個案,更由2018年的5%激增至去年上半年的21%。就此審計署建議勞工處縮短收齊申請破欠基金所需資料和文件的時間,並探討目標發放款項是否仍可行。此外,勞工處在檢查及覆核獲批個案上更是無序無章,當中由助理處長負責檢查的選定個案中,逾4成個案在選定後5至35個月仍未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