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元朗非法集結判囚20個月 男醫生提上訴高院押後裁決

2022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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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醫生張家齊因涉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囚20個月,高院今開庭處理其上訴。
註冊男醫生涉參與2019年平安夜在元朗 YOHO MALL形點內的示威活動,經審訊後去年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入獄20個月。涉案男醫生不服定罪及刑期並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今(23日)開庭處理。上訴方指,上訴人當時沒有叫口號、指罵警察或作出任何手勢,無證據顯示他有參與非法集結。法官則指出上訴人當時身上攜有示威裝備,質疑其有參與意圖。律政司一方亦指,上訴人的上衣印有「暴大抗爭」等字眼,形容其衣着可說是自稱暴徒。法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7月15日頒判詞,期間上訴人須續還押。
上訴人張家齊(25歲)、於2021年註冊為醫生,他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YOHO MALL 形點I期內參與非法集結。上訴方陳詞時,指沒有證據顯示張於當日有參與非法集結,根據現場片段,張當時沒有叫口號、指罵警察或作出任何手勢,張亦是獨自一人。法官陳仲衡指,除了現場片段,亦須考慮張當時衣着、打扮及裝備。上訴方稱,張當時並沒有取出裝備使用。陳官續質問,一個無意參與集結的人,為何會攜有這些裝備,又用搶劫案作比喻,指若然有人在銀行外攜有槍械,是否可推論其有搶劫意圖。上訴方回應指要視乎張的實際行為,即使在搶劫案中,亦須更多證據去作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
上訴方又指,張被原審裁判官判囚20個月,而同類的非法集結案中,即使涉及縱火和堵路等因素,亦不至於判囚20個月,上訴方認為判刑屬嚴重地過重;律政司一方回應時指出,當日現場無疑發生非法集結,片段顯示有人不斷指罵警察,行為帶侮辱性、挑撥性並相當可能危害社會安寧。律政司續指,當時張的背囊內有多項裝備,其身上衣物印有政治口號及「暴大抗爭」等字眼。律政司一方形容,張當時的衣着甚至可說是自稱暴徒,又引用陳官的比喻,指如同搶劫案的涉案人在衣服上有劫匪字眼。就刑期方面,律政司則指裁判法院最高刑期為3年,原審量刑雖然嚴厲,但並非明顯過重。
案件編號:HCMA 4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