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涉掟磚誤殺清潔工案 次被告母稱其子被阻服抗焦慮藥

202206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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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母親趙珮因(右)稱被警察禁止在錄影時作聲。(梁柱鍇攝)
2名青年被指於2019年11月上水示威現場掟磚,導致70歲清潔工被磚擲中死亡之案,今天(28日)於高院續審,輪到辯方開展案情。首被告表示不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次被告則傳召其母親及兄長作供。次被告母親指其子約13歲起已患有焦慮症。兒子在錄口供期間一度病發,她曾要求警員讓兒子服藥,但對方稱錄影完結才可服藥。
2名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8歲)及陳彥廷(17歲)。他們原被控於2019年11月14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謀殺男子羅長清(70歲,清潔工),及於同年11月13日在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有意圖而非法及惡意傷害現年63歲男子X,以及參與暴動。但法官昨日(27日)裁定控方證供不足裁定謀殺罪成後,控方將控罪改為誤殺。任清潔工的次被告母親趙珮因今天作供表示,兒子被捕當日警方致電着她回家,指她兒子涉及傷人案,要他協助調查。她回家後警方又叫她陪兒子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又稱只是「小事」,並把次被告的精神科藥物交給她,並稱錄影時她不可作聲。她指會面中途,他見到兒子手腳抖動、眼神無法聚焦且出汗等,認為是焦慮症開始發作的表現。她想叫兒子服藥,但又不能說話。她指平日兒子服藥後會好些且較冷靜,在錄影中途休息時兒子表示頭痛,她曾向警方要求讓兒子服藥,但警方指錄影後才可服藥。控方盤問趙時,指後片段可見次被告對答正常,並無焦慮徵狀,並指次被告當時無病發,警方亦從無說過錄影後她兒子才可服藥。趙否認控方說法,指雖然在片段看不到徵狀,但在現場看才會看得到。
次被告胞兄陳彥勳則供稱,胞弟被捕前警察上門,當時只有他在家。警方先讓他看片段,並指片段中的人是他胞弟,且要拘捕他們,要他叫胞弟回來,否則會拘捕他女友。他向警方稱「唔好搞啲咁嘅嘢」,並致電叫胞弟回家。他其後與胞弟均有被捕,但翌日他則獲釋放沒有被控。控方盤問他時提及由他電話傳給次被告的語音訊息,提及「今日你哋劈嗰個阿伯呢,後尾話生存渺茫」。證人承認是他向胞弟發出,他解釋當日遇到一朋友,聲稱聽說他胞弟「斬咗人,好似無得救」,他感疑惑遂向胞弟發出該訊息。控方質問證人何以不先問胞弟有否斬人,反而關注遇襲人士生死。證人稱他不信胞弟曾斬人,但當時先入為主認定朋友所說的是真。事後他知道死者是被磚頭掟死非被斬死,亦沒再追問胞弟。
案件編號:HCCC 3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