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詐騙集團教唆 17歲少年騙取近20萬元判入勞教中心

202209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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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新冠疫情風險下,有學生在家網課期間,受詐騙集團教唆參與行騙。今年初有市民報稱借貸時,被人騙取保證金,警方拘捕一名17歲中四男生,指他騙取7名事主近20萬元。該名中學生早前承認6項欺詐罪及1項企圖欺詐罪,今日(2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引述學校老師的求情信,內容是被告在家網課,導致生活無規律,才鑄成今日的錯。裁判官指若所言屬實,希望有關當局能夠正視網課問題。
17歲被告黃澤曦。案情指今年2月至3月期間,7名事主先後接獲聲稱是銀行職員的來電,被推銷低息貸款,借貸額由15萬至80多萬不等,而貸款申請由一間律師行代辦。但是騙徒訛稱為了通過銀行的壓力測試,律師行會預先匯入一筆保證金到事主們的帳戶,待申請辦妥後歸還。過程中被告假扮為律師助理與事主們見面,要求他們簽署偽造的法律文件,以及償還保證金。惟其中6名事主在匯出保證金後,才發現因為「彈票」問題,律師行根本無預先匯錢給他們,銀行亦確認不曾提供相關借貸服務。被告在行騙最後一名事主時,被警方當場拘捕。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是單親家庭長大,學校表現差,曾經重讀中三。其母親的求情信稱,今年2月被告表示在社交平台上找到一份兼職,直到案發後她才知是案中工作,親友亦寫信指被告入世未深,不知世途險惡。學校老師則在求情信中指被告因為網課,脫離學校生活,生活變得無規律。裁判官指出,被告受人指示,背後有犯罪集團,但是如果沒有被告參與,行騙不可能會成功。被告有紀律問題,勞教中心起到嚴厲且震懾的教導,故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案件編號:STCC460/2022